一、成都市市级参保病人门诊特殊疾病申办(医保办5-7号窗口)
(一)病种认定需要提供的资料
1、华西医院实名制就诊卡、成都市社会保障卡(密码)
2、半年内华西医院出院病情证明书或门诊病情证明书
3、有病种认定资格医疗机构的相关检查报告(详见医保办9号窗口旁的医保信息栏)
4、身份证复印件
注:慢性肾脏病(门诊血透)、器官移植、酪氨酸激酶抑制剂认定(慢性粒细胞白血病、胃肠间质瘤)认定过程中需要采集患者头像(可提供五官清晰的电子照片)
(二)治疗审批需要提供的资料(针对已通过病种认定患者)
1、华西医院实名制就诊卡、成都市社会保障卡(密码)
2、医生开具的“门诊特殊疾病申请导诊单”
(三)医保相关规定
1、“门特”审核三个月为一个周期,周期内不得新增、更改病种。申请病种的治疗方案若有变更,需就诊医生开具变更申请单,至医保办5-7号窗口审核后生效。
2、病人至市门特记账窗口依据其评估缴纳预交金,周期内实行记账,周期结束时按医保政策报销。
3、周期届满后应及时报销,仍需继续治疗,则申请新一周期的治疗方案(此时可新增病种)。
4、“门特”周期内病人若住院,需全额垫付周期内所产生费用,并持“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方案申请表”、住院明细清单至各自参保地进行报销。报销与否不影响新一周期的申请。
二、四川省省本级参保病人门诊特殊疾病申办(医保办9号窗口)
(一)病种认定需要提供的资料
1、华西医院实名制就诊卡、省本级医疗保险卡(密码)
2、三个月内华西医院出院病情证明书或门诊病情证明书
3、认定病种相关检查报告(详见医保办9号窗口旁的医保信息栏)
4、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
(二)病种定点(选择治疗医院)
参保病人持实名制就诊卡、医疗保险卡至华西医院医保办公室5、6、7、9号窗口进行定点
(三)医保相关规定
认定通过后参保病人所涉及的药品、检查费用均在华西医院结算科“省门特”指定窗口进行缴纳,每次购药的量不超过一个月,且购药时间间隔为22天(注:糖尿病和高血压病种,一张处方只能开3个药品)。报销信息以省门特系统返回为准。
三、四川省省内异地门诊特殊疾病联网(医保办9号窗口)
(一)业务经办基本条件
1、二代芯片医保卡(有密码)
2、已在参保地进行门特认定和异地门特登记备案
(二)经办流程
1、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的实名制就诊卡和二代芯片医保卡至医保办9号窗口刷卡联网(注:若新增门特病种或更换就诊卡,需重新办理刷卡联网)
2、就诊时告知医生病人类别为省内异地门特患者
3、持医生开具的导诊单至门诊大厅一楼财务收费室7号窗口缴费结算
(三)医保相关规定
报销政策需咨询参保地医保局(咨询电话详见医保办9号窗口旁的医保信息栏)